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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腸癌篩檢轉介服務.jpeg

申請提供大腸癌篩檢轉介服務

  1. 聯繫所在地衛生所確認與辦理簽約事宜。

  2. 印製、填寫並用印(大小章)服務行政契約書(附件1)一式3份後,送至所在地衛生所,俾辦理後續合約簽訂事宜。

  3. 完成簽約後請妥善保存服務行政契約書

  4. 完成申請後大腸癌篩檢轉介流程如下:

    1. 由藥局主動邀請符合篩檢年齡層市民填寫轉介單。

    2. 由民眾持轉介單及健保卡至衛生所。

    3. 經衛生所確認民眾符合篩檢資格並發放採檢管。

    4. 民眾至衛生所繳回檢體,即完成轉介服務。

 

相關問題可洽健管科(02)22577155分機1672張小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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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以公告計畫書及全聯會之公告為準

並請不吝告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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