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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作業:
欲加入計畫(如附件1第2頁第四點)的藥局,請電洽所轄衛生所聯繫欲簽約事宜,填寫「新北市登革熱防治網藥局合作同意書」(如附件1第6頁附件二)1式2份並用印(大小章),1份正本自行留存,1份正本送至所轄衛生所彙整後交由本局留存。本局收到合約書正本後,將提供藥局轉介單(如附件1第8頁附件四) 並由所轄衛生所交付予藥局使用(約2-3天),簽約後即成為合約藥局。
登革熱疑似個案轉介服務執行作業:
於執業過程中,如發現民眾出現發燒、頭痛、後眼窩痛、肌肉痛、關節痛、骨頭痛、出疹等登革熱疑似症狀(部分個案亦可能伴隨腹瀉),填寫轉介單(白單+黃單共2聯)予民眾,轉介單白單藥局自行留存,轉介單黃單交由民眾持至所轄衛生所就醫,由衛生所完成通報及檢體採檢作業,即完成轉介服務。
獎勵款項:藥局留存之轉介單白單交由所轄衛生所確認民眾完成通報及採檢後,衛生所彙整轉介單與轉介紀錄,提送衛生局審核通過後辦理款項核銷。預計每年12月會結算1次,轉介登革熱疑似個案至衛生所完成通報採檢之藥局,可獲100元/例;倘轉介個案於發病3日內至衛生所完成通報採檢,且為疾管署研判之前50例確診病例(含本土/境外),藥局可再獲1,000元/例。
各區衛生所聯絡電話,見網址:https://www.health.ntpc.gov.tw/basic/?node=10029。
若有疑問或不清楚的地方再歡迎與疾管科鍾小姐(22577155分機1938)聯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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